2024年4月9日下午,我所环境资源法律事业部首席律师殷舒受邀来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与法学院师生共同探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实务问题。授课由知名环境法学者、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胡雁云教授主持。
殷舒律师以博云天代理的最高法、最高检典型案例为切入口,为大家详细讲解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主体资格、起诉条件、管辖规则、举证规则、程序特别规定,并从律师视角入手,分别从争议焦点、原被告举证质证、法律依据等层面,对案例进行进行深刻剖析。
在分享最高检典型案例——某公益组织诉某合作社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殷舒律师阐述了具体案件中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方法,并对土地出租方是否应当承担环境侵权连带责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在分享某公益组织诉杨某等生态破坏公益诉讼中,殷舒律师详细区分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两种案由,并对生态破坏公益诉讼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提出了不同意见。
在分享最高法典型案例濮阳市人民政府诉某化工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殷舒律师对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两种制度进行了类型化的对比和区分,并针对两种制度的衔接方式分享了最新的研究成果。
课程结束后,殷舒律师就此次课程议题和参会师生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