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改趋势的热点问题:一、强制执行是否单独立法?二、民事诉讼证据问题;三、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公共司法型,主体:检查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社会团体(可能会受限制)、公民。四、特别程序诉讼问题、物权法抵押物拍卖问题。五、小额诉讼问题:1、标的额在6000元—9000元;2、程序更简单,一审终审,但可以申请重审。六、简易程序。
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趋势的热点问题:一、完善证据制度,增加电子证据,不得强迫其认罪1、证据规则的规定吸收到民诉中;2、关于申请法院调查令的方面,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可以直接要求持有证据的人交出证据,不交出的可以用罚款来惩罚;3关于证人作证方面,单位能否作证;4、、当事人在陈述前应具结,若虚假陈述罚款,包括鉴定之前也应做具结,鉴定人员必须出庭;5、当事人自认的也应进行审查。二、完善强制措施;三、完善辩护制度,新增侦查阶段辩护;四、完善审判程序,死刑复核问题。五、特别程序:1、《担保法》195条会增加规定;2、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3、小额诉讼目前允许再审;4、审判监督程序,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关于当事人的限制;5、再审和抗诉可以同时进行。六、规定特别程序,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