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下午,台湾著名金融法学家、国立中正大学特聘教授(终身荣誉职)、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董事王志诚先生应本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唐有良律师邀请,做客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最新一期的学术沙龙。王教授以“台湾金融法制与金融律师业务”为主题的报告,吸引了众多业内人士关注,河南省律协公司证券委员会副主任于萍、直属分会公司证券业务委员会主任刘新红、漯河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洪军、三门峡市律师协会会长陈启超、焦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柱,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河南好谦律师事务所等同仁出席了本次活动,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等机构的人士也参加了本次活动。
王志诚教授首先对台湾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法制体系的概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详细介绍了台湾资本市场有价证券的发行情况,又对台湾金融立法的现状进行了系统地说明。随后,王教授深刻地阐述了律师在台湾金融生态系统中扮演的角色,并结合中华开发金控并购金鼎证券案对非诉业务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所起到的作用同在场人员进行探讨。最后王教授还分享了自身的执业经历,针对两岸律师在金融领域业务开展的差异化同大家进行交流。
王教授还就目前的债转股、独立董事等热点问题与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并表示会再来博云天律师事务所,也欢迎博云天律师同仁到台湾访问交流。唐有良律师认为,金融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大陆目前仍处于理论探讨层面,但现阶段相关法律业务的实际需求已经凸显,因此应鼓励律师在实务操作中不断创新,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彰显律师的职业使命,并表示将组织本所律师赴台学习交流,为推动河南金融法治水平和金融法学研究水平的发展做贡献。(供稿:王琳瑜 编辑: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