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新入所人员培训班在我所多媒体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培训由唐有良主任主讲。
唐主任结合《中庸》的“极高明而道中庸”,以及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四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提出法律是介于自然境界与道德境界之间的,大体上相当于事功与利益,即“功利”的层面,核心是通过对利益关系的调整,维护公平、公正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秩序。法律人要坚守“中庸之道”,通过严谨、凝练而富有逻辑性的抽象规则,对大家都关心、关注、逃避不掉的物质利益和重要人身关系从外在角度进行一体化调整,间接地实现激励内心、扬善抑恶之效果。并且,法律人还要具备“学、才、识、德”四方面素养,其中“学”主要指理论知识及法条知识,理论知识是最基础的,相当于盖房子的地基,地基不牢,建房必危,法律人需有选择的看好教材,反复看基本法条,经常看专业论文和指导性案例;“才”主要指才华、能力和技巧,要通过各种解释方法,理解并巧妙运用法律;“识”主要指胆识、洞察力、判断力,是综合能力的运用;“德”主要指道德、勇气、毅力,做到知行合一。
此外,唐主任还向各位新入职人员介绍了博云天律所的基本情况,包括特色部门设置、新型团队协作模式,以及“执业·学术·公益”三位一体的执业理念,强调我们要依托业务做学术,通过学术提高专业水平,通过公益推介品牌形象。博云天律所在常规的民商事、房地产、刑事法律事业部基础上,另开设有专门的财经法律事业部、公司法律事业部、知识产权法律事业部、环境资源法律事业部。这四个特色部门走在河南省法律专业化的前沿,尤其是环境资源法律事业部,推动了我省公益诉讼系列活动,先后提起了河南省第一起、第二起、第三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业界有人称博云天为“中原环境资源第一所”。
基于博云天的团队化协作模式,唐主任建议大家能够寻找到各自的一个特长,比如会写作、善表达、熟驾驶等,以此为契,尽快加入到团队作业中,在实践中,多方求知,多方面发展。最后,唐主任简要讲解了律师从业中的一些注意事项,比如接案流程、着装打扮等,并介绍此后将陆续举行备忘录制作、证据目录制作、办公技能等相关业务培训。
通过本次培训,博云天的执业理念得到了新入所人员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大家纷纷表示要坚定信仰,严于律己,规范执业,热心公益,为法治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