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律事业部)
“生态兴则文明兴”,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经过不懈努力,近两年,环境状况有明显改善,但是,笼罩在神州大地的雾霾并没有完全消散,要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措施,做好长期攻坚准备,才能实现环境的根本改善。
一、加强顶层设计
党中央充分认识到包括大气在内的环境问题将是人民群众目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包括9个部分共35条,总体概括起来就是 “五位一体”、“五个坚持”、“四项任务”、“四项保障机制”。
“五位一体”,就是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要求,提出了具体的实现路径和融合方式。
“五个坚持”,就是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坚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将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明晰细化。
“四项任务”,就是明确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等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四项保障机制”,就是提出了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加快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4个方面的保障机制。
《意见》突出体现了战略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完善环保立法
我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迈进,一切活动必须纳入法治轨道,环境治理也不在例外,我国环境立法经过几十年发展,基本形成了环境法律体系,包括:根本大法宪法;综合性环保基本法,如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标准法,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我国参加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如刑法。
但是,目前我国环保立法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部分立法的缺失,还没有生态补偿法等。二是环保基本法效力较低,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现行《环境保护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这说明该法在众多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面前并不是国家的基本法。三是环保基本法与单项法律法规有交叉重叠冲突现象。四是立法内容不完善,环境权作为公民一项重要权利,在宪法上并没有表述,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单行法着重对环境污染进行规制,但是对生态破坏、食品污染等缺少关注,另外,部分环境法律过于原则化,缺乏相应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的配套,结果导致可操作性差。
三、加强制度建设
构建科学合理的绿色GDP考核体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产业结构,改变我国重工业占比过重的局面,调整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的使用,完善交通运输结构,促进高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发展。建立长效、稳定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对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手段推广应用、环境生态修复等给予重点支持。
尽快实现环保管理体制转变。现有环境保护工作条块分割,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在受同级政府领导和指挥的同时,还受到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造成在权力运用上的重复和盲区,由于环境问题的具有跨区域的特殊性,一旦出现跨流域环保事故,无法得到及时处置。虽然中央已经开始推进垂直管理,但要真正在思想上观念上行动上转变还需时日。
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公民参与法律制度。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中并没有成熟的公众参与制度,有关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还比较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程度和效率也不高,应明确公众环境保护参与的时间、权利、可参与的范围和方式选择等等。除了已实行的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及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五种具体形式外,还应结合网络、媒体等新途径,扩大公众环境保护的参与渠道。
四、加大执法司法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高、设备齐备的环境执法队伍,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使企业不敢违法,要彻底采取停产、停业、关闭等强制处理手段,促其停止排放污染物,消除危害,恢复生态。
加在司法保护力度。建立三合一环境司法保护模式,对一些违法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刑事处罚。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由于新环保法、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实施,2015年已经推进公益诉讼,但,并没有预期那样多如潮涌,究其原因,一是存在符合条件的原告公益组织少,二是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少,鉴定难鉴定贵,三是资金保障不足,公益组织举步维艰。四是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的资金的权属管理与使用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如不能有效用于生态修复将会成为僵尸资金。五是人才困乏。由于诉讼专业化程度高、调查取证难、因果关系复杂,要求有一批专业法官、专业律师、专业鉴定人员相适应。
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保护中的力量,强调市场的调节功能,完善环境保护中产权职能和补偿机制,结合地区实际针对资源使用和环境污染,完善直接公共付费机制、计划配额交易机制、私人付费机制、排污权交易机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等,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保护作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