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已春暖花开,但受经济形势的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寒冬还未过去,为了避免损失扩大,施工企业和材料供应商不得不接受开发商用房屋抵顶工程款或材料款,但实践中,这样“以物抵债”的方式却又面临着房产被第三方强制执行的风险。
我所公司金融部刘鹏群律师撰写的论文《论有追索权保理的法律性质》荣获2023年省律协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及典型案例评比二等奖。为编辑便宜,原文引注已略去。
一人公司是法人格否认的重灾区,为降低一人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风险,笔者总结了最新裁判案例,供企业在进行股权架构设计时予以参考
公司员工被指派担任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以后,如何摆脱这一身份的困扰,成为很多挂名法定代表人面临的难题,尤其是房地产行业整顿以来,这种现象已经越来越多。近日,博云天律师全程参与的恒大集团旗下某项目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一案完胜,为这类纠纷的有效解决开辟出了一条新思路。
近年来,受疫情、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不抵债而破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发包人破产后,承包人如何申报债权,尤其是未完工程的工程款债权,成为承包人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刘某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张某受伤,是否承担责任。